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意外身故、伤残 | 5-5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我们按条款给付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意外医疗 | 0-10万元 | 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
住院误工津贴 | 0-100元/天 | 因意外伤害事 故入院治疗,我们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误工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 |
救护车费用报销 | 2000元 | 因意外伤害事故实际支付的救护车车费,我们将给付救护车车费保险金,以2000元为限 |
飞机意外身故、伤残 | 0-8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伤残,我们将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火车意外身故、伤残 | 0-1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火车、高铁、地铁、轻轨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伤残,我们将按“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轮船意外身故、伤残 | 0-1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轮船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伤残,我们将按“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汽车意外身故、伤残 | 0-3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汽车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伤残,我们将按“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赠送医疗服务 (全国紧急救援热线:400-910-5511) |
电话咨询及垫付服务 | 当紧急事故时提供专业医疗救援及相关服务,包括24小时救援呼叫服务、120意外事故救护车费用垫付、院前施救费用垫付以及大陆近1000家指定大医院中住院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等专业服务,详情见《意外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内容》。(急救车费垫付以2000元为限,院前施救费用垫付以2000元为限,意外住院医疗垫付以意外医疗保额为限 注:投保意外医疗保障即可获赠 |
意外出院后体检服务 | 提供意外事故出院后的体检服务1次,涵盖全国50个城市152家专业体检单位(慈铭、爱康国宾、第一健康等均可选择),体检服务详情 注:同时投保意外医疗和救护车费用报销保障即可获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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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请参考《一年期综合意外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特别提醒: ·本产品承保职业分类表中的1-5类职业,不同职业对应的价格以及可投保的保额不同,为避免影响您的理赔,请按照您实际从事的职业进行投保,查看职业分类表。 ·每位被保险人的飞机意外保额最高为800万元,未成年人除飞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多投无效。 ·24小时理赔报案电话:95511,医疗救援及体检服务申请电话:400-910-5511。若您获赠了电话咨询及垫付服务,为避免影响您的理赔,出险后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援助电话,以便尽快为您提供相应服务,切勿自行处理。。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承保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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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和残疾 | 5-50万元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我们将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
意外医疗 | 1-5万元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
飞机意外身故、伤残 | 0-800万元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我们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误工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 |
火车意外身故、伤残 | 0-100万元 | 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火车、高铁、地铁、轻轨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 |
轮船意外身故、伤残 | 0-100万元 | 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轮船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 |
汽车意外身故、伤残 | 0-30万元 | 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汽车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 |
高风险运动意外身故和残疾 | 5-30万元 | 因参加高风险活动导致意外身故、伤残,我们将赔偿高风险运动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
高风险运动意外医疗 | 1-5万元 | 高风险运动意外医疗 |
意外住院津贴 | 0-100元/天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我们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误工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 |
意外猝死 | 可选 | 若被保险人不幸猝死,我们将按照约定赔付猝死保险金 |
救护车费用 | 2000元 | 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实际支付的救护车车费,我们将按照约定给付救护车车费保险金,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元 |
电话咨询及垫付服务 | 赠送 | 私人电话医生 为被保险人提供24小时一对一专属咨询服务: 1、常见急症处理建议。 2、日常疾病预防和治疗建议。 3、根据自述症状,分析健康状况及解决建议。 4、季节病的预防与治疗建议。 5、就医指导、住院指导。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医疗健康咨询服务》 平安专属服务热线:400-650-6119 住院垫付服务 当紧急事故时提供专业医疗救援及相关服务,包括24小时救援呼叫服务以及大陆近1000家指定大医院中住院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等专业服务,详情见《意外住院紧急救援垫付服务》。(意外住院医疗垫付以意外医疗保额为限) 平安专属服务热线:400-650-6119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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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意外身故/残疾 | 50-8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火车意外身故/残疾 | 10-1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火车、高铁、地铁、轻轨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注:未成年人除航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轮船意外身故/残疾 | 10-1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轮船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注:未成年人除航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汽车意外身故/残疾 | 5-3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汽车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注:未成年人除航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航班延误(购买飞机意外身故/残疾保障后可选) | 200—1000元 | 在保险期间内,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而导致航班起飞延误时间连续达4小时及以上赔偿200元/次(保额最高可选1000元,即保险期间内最多赔付5次)。 独家航班延误在线理赔服务,不用开具延误证明,不用到门店,简单两步,坐等赔款到账!查看详情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内容 |
---|---|---|
飞机意外身故/残疾 | 50-8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火车意外身故/残疾 | 10-1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火车、高铁、地铁、轻轨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注:未成年人除航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轮船意外身故/残疾 | 10-1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轮船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注:未成年人除航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汽车意外身故/残疾 | 5-3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汽车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注:未成年人除航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航班延误(购买飞机意外身故/残疾保障后可选) | 200—1000元 | 在保险期间内,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而导致航班起飞延误时间连续达4小时及以上赔偿200元/次(保额最高可选1000元,即保险期间内最多赔付5次) 独家航班延误在线理赔服务,不用开具延误证明,不用到门店,简单两步,坐等赔款到账!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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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意外身故/残疾 | 10万-50万 | 被保险人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本公司将依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
道路交通意外伤害医疗 | 1万-10万 | 被保险人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在符合合同约定的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将依照合同约定,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
交通意外身故/残疾 | 飞机:100万; 火车(含高铁、地铁):30万;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商业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温馨提示: 1、未成年人除航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交通意外身故/残疾与主险意外身故/残疾累计赔付。 |
意外伤害误工津贴 | 50/天 | 被保险人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在符合合同约定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我们按照保单载明的误工津贴日额给付“误工津贴保险金”,一次住院给付以60天为限,全年累计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 |
紧急医疗救援(全国紧急救援热线:400-910-5511) | 救护车费用报销 | 因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实际支付的救护车车费,我们将给付救护车车费保险金,以500元为限 |
电话咨询及垫付服务 | 当紧急事故时提供专业医疗救援及相关服务,包括24小时救援呼叫服务、120意外事故救护车费用垫付、院前施救费用垫付以及大陆近1000家指定大医院中住院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等专业服务,详情见《意外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内容》。(急救车费垫付以¥500元为限,院前施救费用垫付以¥1000元为限,意外住院医疗垫付以意外医疗保额为限)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内容 | |
---|---|---|---|
一般意外 |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 5-50万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180天内,因为该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本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进行赔偿,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
意外医疗 | 0.5-5万元 |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医院看门诊或入院治疗的,本公司将对被保险人从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范围内,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照80%的比例赔付保险金。 | |
交通意外 | 飞机意外身故/伤残 | 50-8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伤残,我们将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火车意外身故/伤残 | 10-1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火车、高铁、地铁、轻轨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伤残,我们将按“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
轮船意外身故/伤残 | 10-10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轮船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伤残,我们将按“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
汽车意外身故/伤残 | 5-3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汽车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伤残,我们将按“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
附加保障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 20、40、60元/天 |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医院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将按照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的合理住院天数,按保险单注明的每日赔偿金额给付住院津贴。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赔付天数不超过180天。 |
员工猝死 | 5-50万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不幸猝死,我们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 |
电话咨询及垫付服务 | 可选 | 被保险人不幸发生紧急意外伤害事故后,请直接拨打救援电话:400-910-5511,我们将提供以下服务:24小时电话医疗服务、大陆近1000家指定大医院中住院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等专业服务。 | |
保险责任请参考《企业团体意外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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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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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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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及职业病身故/伤残 | 10万/20万 | 雇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遭受意外导致身故、伤残或患与工作有关的职业病所致伤、残或死亡,我们将按保险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计算赔偿金额。 |
医疗费用报销 | 1.5万/3万 | 雇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不幸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由于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我们将依照条款,赔偿必要的、合理的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95%给付医疗保险金,具体包括: 1.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药费; 2.住院期间的床位费、陪护费、伙食费、取暖费、空调费; 3.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4.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
误工津贴 | 50元/天 | 雇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不幸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职业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持续5天以上,我们将从第6天开始给付误工津贴,50元/人/天,每人每次以90天为限,累计不超过180天; |
扩展非工作期间意外身故伤残(可选) | 10万/20万 | 承保时间范围扩展至保险期间内全天24小时,不论是否在工作期间,雇员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或伤残,我们将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费用不在补偿范围。 |
保险责任请参考《雇主责任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 ||
特别提醒: 1. 企业必须全员投保,最低投保人数为5人; 2. 投保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企业行业仅限: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零售业以及商业服务业。所投保雇员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其他行业可咨询我司销售人员或柜面客服,或拨打95511转人工服务进行线下投保; 3. 每个企业仅限购买一份,多投无效; 4. 若投保企业过去1年曾发生过雇主责任险赔案,且1年内累计赔案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同时赔付率(赔案金额/本次投保方案的保费)超过100%的,请您咨询我司销售人员或柜面客服,或拨打95511转人工服务进行线下投保。 |
保障项目 | 保障范围 | 保险/服务金额(人民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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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款 | B款 | C款 | ||
驾车意外身故、残疾 | 被保险人驾驶20座以下私家车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赔付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 10万 | 20万 | 50万 |
驾车意外医疗 | 被保人驾驶20座以下私家车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医疗费用,我们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2万 | 4万 | 10万 |
保费 | 85元 | 153元 | 340元 | |
保险责任请参考《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特别提醒: 每位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额最高为120万,多投无效。 本保险被保险人同投保人,受益人为法定。 本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理赔时仅需要提供电子保单号、身份证明和相关事故证明材料。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 1-50万元 |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 |
意外伤害医疗 | 1-50万元 |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我们将依照条款,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
高风险运动 | 可选 | 扩展意外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的保障范围;承保跳伞、潜水、滑雪、攀岩、探险等非职业高风险运动。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双培给付 | 1-50万元 | 旅行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遭遇意外导致身故,可获意外保障双倍赔偿。 |
突发急性疾病身故/全残 | 1-5万元 | 旅行期间因突发急性病导致身故或全残。 |
境内紧急救援 (全国紧急救援热线:400-910-5511) |
赠送 | 医疗运送和送返——被保险人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我们将通过指定的专业救援机构提供医疗运送和送返的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
丧葬/安葬费用——被保险人在非常住地身故时根据其亲属的要求,我们将承担当地丧葬/安葬费用。 |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被保险人于事故发生三十天内在非常住地身故,我们将按合同约定,补偿其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处理后事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 ||
亲属慰问探访补偿——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的预计住院时间超过八日,我们将按合同约定,承担其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探访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 ||
境内住院垫付及电话医学咨询——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时,可通过我们指定的专业救援机构获得住院医疗费用担保/垫付和电话医疗咨询服务。 | ||
航班延误 | 200元 | 在保险期间内,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而导致其延误时间连续达4小时及以上,我们将按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赔偿(延误4小时以上可获赔偿200元)。 独家航班延误在线理赔服务,不用开具延误证明,不用到门店,简单两步,坐等赔款到账!查看详情 |
意外住院津贴 | 50元/天或100元/天 |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入院治疗,可按住院天数获得每日住院津贴。 |
行李、证件损失 | 500或1000元 | 旅行期间行李物品或旅行证件因遭受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盗窃抢劫而致损坏、灭失或遗失。 |
特别提醒: ·团体投保更优惠,一张保单可保500人!您可提前将准备好的被保险人信息填入名单模板中,请下载名单模板,填写后直接上传,投保更方便快捷! ·24小时理赔报案电话:95511;境内紧急救援电话:400-910-5511。若您投保了紧急医疗救援服务,出险后请第一时间拨打援助电话,以便尽快为您提供相应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 ·由于救援服务升级,救援电话变更,2013年12月26日前(含)投保的客户如需救援服务请拨打原救援电话:4006506119。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 5-50万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我们将按照条款给付保险金。 |
意外伤害医疗 | 1-50万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我们将依照条款,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
高原反应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 5-20万 | 被保险人因发生高原反应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我们将按照条款给付保险金。 |
高原反应意外伤害医疗 | 1-5万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我们将依照条款,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给付医疗保险金。 |
境内紧急医疗救援 | 15万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9000 | 身故遗体/骨灰送返 | |
5000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 | |
5000 | 亲属慰问探访补偿 | |
·适用人群:16-50周岁; ·保险期限:1-90天 ·未成年人除飞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多投无效。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拨打全国24小时救援服务热线:4006506119,我们将提供保单载明的救援服务并在保额限额内承担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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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请参考《国内旅游-高原游保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特别提醒: ·团体投保更优惠,一张保单可保500人!您可提前将准备好的被保险人信息填入名单模板中,请下载名单模板,填写后直接上传,投保更方便快捷! ·24小时理赔报案电话:95511;境内紧急救援电话:400-910-5511。若您投保了紧急医疗救援服务,出险后请第一时间拨打援助电话,以便尽快为您提供相应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 ·由于救援服务升级,救援电话变更,2013年12月26日前(含)投保的客户如需救援服务请拨打原救援电话:4006506119。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 1-50万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我们将按条款给付保险金。 |
意外伤害医疗 | 1-50万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我们将依照条款,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
自驾游意外伤害身故 | 1-20万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驾出游期间驾驶或乘坐自驾车遭受道路交通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我们将按照条款给付保险金。 自驾游意外身故与主险意外身故可累计赔付。 |
酒店住宿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烫伤 | 1-20万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酒店住宿期间在酒店经营场所范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我们将按照条款给付保险金。 酒店住宿意外身故/残疾与主险意外身故/参加可累计赔付。 |
境内紧急救援(全国紧急救援热线:400-910-5511) | 15万 | 医疗运送和送返——被保险人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我们将通过指定的专业救援机构提供医疗运送和送返的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
9000 | 丧葬/安葬费用——被保险人在非常住地身故时根据其亲属的要求,我们将承担当地丧葬/安葬费用。 | |
5000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被保险人于事故发生三十天内在非常住地身故,我们将按合同约定,补偿其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处理后事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 |
5000 | 亲属慰问探访补偿——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的预计住院时间超过八日,我们将按合同约定,承担其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探访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 |
服务 | 境内住院垫付及电话医学咨询——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时,可通过我们指定的专业救援机构获得住院医疗费用担保/垫付和电话医疗咨询服务。 | |
突发急性疾病身故/全残 | 1-5万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并因该急性病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照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住院津贴 | 50/天或100/天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入院治疗,我们将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每日给付金额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
行李、证件损失 | 500或1000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驾出游期间驾驶或乘坐自驾车遭受道路交通意外 |
·适用人群:0-80周岁,自驾车出游的人群 ·保险期限:1-90天 ·未成年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多投无效;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拨打全国24小时救援服务热线:400-910-5511,我们将提供保单载明的救援服务并在保额限额内承担相关费用。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意外身故/残疾 | 1-50万 |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 |
意外伤害医疗 | 1-50万 |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我们将依照条款,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
高风险运动 | 可选 | 扩展意外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的保障范围;承保跳伞、潜水、滑雪、攀岩、探险等非职业高风险运动。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双培给付 | 1-50万 | 旅行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遭遇意外导致身故,可获意外保障双倍赔偿。 |
突发急性疾病身故/全残 | 1-5万 | 旅行期间因突发急性病导致身故或全残。 |
15万 | 医疗运送和送返——被保险人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我们将通过指定的专业救援机构提供医疗运送和送返的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 |
9000 | 丧葬/安葬费用——被保险人在非常住地身故时根据其亲属的要求,我们将承担当地丧葬/安葬费用。 | |
境内紧急救援(全国紧急救援热线:400-910-5511) | 5000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被保险人于事故发生三十天内在非常住地身故,我们将按合同约定,补偿其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处理后事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
5000 | 亲属慰问探访补偿——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的预计住院时间超过八日,我们将按合同约定,承担其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探访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 |
服务 | 境内住院垫付及电话医学咨询——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时,可通过我们指定的专业救援机构获得住院医疗费用担保/垫付和电话医疗咨询服务。 | |
航班延误 | 200 | 在保险期间内,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而导致其延误时间连续达4小时及以上,我们将按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赔偿(延误4小时以上可获赔偿200元)。 独家航班延误在线理赔服务,不用开具延误证明,不用到门店,简单两步,坐等赔款到账! |
意外住院津贴 | 50/天或100/天 |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入院治疗,可按住院天数获得每日住院津贴。 |
行李、证件损失 | 500或1000 | 旅行期间行李物品或旅行证件因遭受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盗窃抢劫而致损坏、灭失或遗失。 |
保险责任请参考《旅行意外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特别提醒: ·团体投保更优惠,一张保单可保500人!您可提前将准备好的被保险人信息填入名单模板中,请下载名单模板,填写后直接上传,投保更方便快捷! ·24小时理赔报案电话:95511;境内紧急救援电话:400-910-5511。若您投保了紧急医疗救援服务,出险后请第一时间拨打援助电话,以便尽快为您提供相应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 ·由于救援服务升级,救援电话变更,2013年12月26日前(含)投保的客户如需救援服务请拨打原救援电话:4006506119。 |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 | 保险/服务金额(人民币:元) | ||
---|---|---|---|---|
实惠计划 | 优选计划 | 尊贵计划 |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和烧烫伤 | 境外旅游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 | 20万 | 30万 | 50万 |
意外医疗补偿 | 境外旅行期间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经救援服务机构的医生确认必须在境外进行必要治疗的 | 5万 | 15万 | 30万 |
急性病身故和全残 | 因突发急性病导致身故或全残 | 5万 | 5万 | 10万 |
飞机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 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 | 30万 | 50万 | 100万 |
火车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 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含地铁、高铁、轻轨)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 | 10万 | 20万 | 50万 |
轮船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 乘坐商业营运的轮船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 | 10万 | 20万 | 50万 |
汽车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 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含公交、出租车)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 | 10万 | 10万 | 20万 |
第三者责任 | 因过失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 | 10万 | 20万 | 30万 |
票证损失 | 因遭受抢劫或盗窃,导致被保险人损失旅行票证 | 1000 | 2000 | 5000 |
托运行李损失 | 处于运输机构掌控之下的托运行李因运输机构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责任而致遗失或意外损坏 | 1000 | 2000 | 5000 |
意外和疾病住院津贴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而住院 | 30元/天 | 50元/天 | 100元/天 |
家庭财产损失 | 因自然灾害,境内常住地的室内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或损坏 | 3万 | 5万 | 10万 |
自然灾害身故/残疾 | 因自然灾害导致身故或全残 | - | 10万 | 20万 |
自驾意外伤害 | 因参加自驾游而驾驶或乘坐自驾车期间因遭受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 - | 5万 | 10万 |
行李延误 | 境外旅行期间的托运行李在其所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抵达预定目的地后,在保险单载明的时间内未送抵的 | - | 600 | 1200 |
银行卡、支票盗抢 | 银行卡、支票盗抢 | - | 5000 | 1万 |
旅行延误 | 每5小时延误赔偿¥300,5小时起赔,赔偿限额最高为保险金额 | - | 600 | 1200 |
旅行取消 | 承保成功后到旅行开始前 | - | 3000 | 3000 |
绑架及非法拘禁 | 每24小时赔偿¥3000 | - | 1.2万 | 1.5万 |
随身行李损失 | 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RMB200元,以高者为准 | - | 2000 | 3000 |
延期逗留 | 无法如期返程并在旅行目的地延期逗留的 | - | 2000 | 5000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100万 | 400万 | 400万 |
身故遗体/骨灰送返 | 身故遗体/骨灰送返 | 50万 | 250万 | 250万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保险金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保险金 | 6500 | 6500 | 6500 |
亲属慰问探访 | 亲属慰问探访 | 1.3万 | 1.3万 | 1.3万 |
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 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 6500 | 6500 | 6500 |
紧急返回居住地国家 | 一张单程经济舱机票费用 | 6500 | 8000 | 8000 |
安排未成年子女回国 | 安排未成年子女回国 | 6500 | 8000 | 8000 |
·适用人群:0-80周岁,因旅游、商务、探亲而出国的人群 ·保险期限:单次1-183天可选,多次一年内不限次数 ·境外旅行保险每位被保险人每个保险期间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为保障您的权益,投保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不承保地区和不承保人群的特别约定。 ·为了使您出险后尽快得到救援,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全球援助热线+86 1084416636报案,以便我们尽快为您提供医疗救援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 |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 | 保险/服务金额(人民币:元) | |
---|---|---|---|
经济型 | 豪华型 |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烫伤 | 旅行期间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 | 10万 | 40万 |
意外伤害医疗 | 每次事故免赔额800元 | 35万 | 35万 |
紧急医疗救援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400万 | 400万 |
身故遗体/骨灰送返 | 250万 | 250万 |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 | 6500 | 6500 | |
亲属慰问探访补偿 | 1.3万 | 1.3万 | |
住院津贴 | 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而住院,可获得住院津贴 | - | 200/天 |
旅行延误 | 每延误5小时赔偿300元 | - | 1200 |
行李延误 | 每延误8小时赔偿500元 | - | 2000 |
托运行李损失 | 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200元,以高者为准 | - | 2000 |
随身行李损失 | 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200元,以高者为准 | - | 2000 |
旅行证件损失 | 旅行期间因遗失证件所导致的额外交通、酒店、证件补领费用 | - | 8000 |
银行卡/支票盗抢 | 被保险人携带的银行卡、支票在旅行期间丢失、遭盗窃、抢劫、抢夺,可获得损失赔偿 | - | 15000 |
家庭财产保险 | 旅行期间家庭财产遭受损失或损坏 | - | 5000 |
·被保险人:0-80周岁,前往欧洲的人群; ·保险期限:单次1-183天可选,多次一年内不限次数 ·境外旅行保险每位被保险人每个保险期间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为保障您的权益,投保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不承保地区和不承保人群的特别约定。 ·为了使您出险后尽快得到救援,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全球援助热线+86 10 84416636报案,以便我们尽快为您提供医疗救援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 |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 | 保险/服务金额(人民币:元) | ||
---|---|---|---|---|
经济型 | 全面型 | 豪华型 |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烫伤 | 旅行期间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 | 10万 | 20万 | 40万 |
意外伤害医疗 | 每次事故免赔额800元 | 10万 | 20万 | 40万 |
紧急医疗救援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400万 | 400万 | 400万 |
身故遗体/骨灰送返 | 250万 | 250万 | 250万 |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 | 6500 | 6500 | 6500 | |
亲属慰问探访补偿 | 1.3万 | 1.3万 | 1.3万 | |
住院津贴 | 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而住院,可获得住院津贴 | - | 100/天 | 200/天 |
旅行延误 | 每延误5小时赔偿300元 | - | 600 | 1000 |
行李延误 | 每延误8小时赔偿500元 | - | 1000 | 2000 |
托运行李损失 | 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200元,以高者为准 | - | 1000 | 2000 |
随身行李损失 | 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200元,以高者为准 | - | 1000 | 1000 |
旅行证件损失 | 旅行期间因遗失证件所导致的额外交通、酒店、证件补领费用 | - | 4000 | 8000 |
绑架及非法拘禁 |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绑架或非法拘禁,可获得损失赔偿,每24小时赔付500元 | - | 2500 | 5000 |
重大自然灾难意外身故 | 保险期间,因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等自然灾难导致身故,可获得额外的意外伤害身故赔偿 | - | 20万 | 30万 |
家庭财产保险 | 旅行期间家庭财产遭受损失或损坏 | - | 3000 | 5000 |
·被保险人:0-80周岁,前往亚洲(除日本地区)的人群; ·保险期限:单次1-183天可选,多次一年内不限次数 ·境外旅行保险每位被保险人每个保险期间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为保障您的权益,投保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不承保地区和不承保人群的特别约定。 ·为了使您出险后尽快得到救援,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全球援助热线+86 10 84416636报案,以便我们尽快为您提供医疗救援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 |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 | 保险/服务金额(人民币:元) | ||
---|---|---|---|---|
经济型 | 全面型 | 豪华型 |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烫伤 | 旅行期间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 | 10万 | 20万 | 50万 |
意外伤害医疗 | 每次事故免赔额800元 | 5万 | 10万 | 20万 |
紧急医疗救援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400万 | 400万 | 400万 |
身故遗体/骨灰送返 | 250万 | 250万 | 250万 |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 | 6500 | 6500 | 6500 | |
亲属慰问探访补偿 | 1.3万 | 1.3万 | 1.3万 | |
旅行延误 | 每延误5小时赔偿300元 | - | 600 | 900 |
行李延误 | 每延误8小时赔偿500元 | - | 1500 | 2000 |
托运行李损失 | 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200元,以高者为准 | - | 1000 | 2000 |
随身行李损失 | 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200元,以高者为准 | - | - | 1000 |
旅行证件损失 | 旅行期间因遗失证件所导致的额外交通、酒店、证件补领费用 | - | 2000 | 4000 |
绑架及非法拘禁 |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绑架或非法拘禁,可获得损失赔偿,每24小时赔付3000元 | - | 2500 | 5000 |
重大自然灾难意外身故 | 保险期间,因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等自然灾难导致身故,可获得额外的意外伤害身故赔偿 | - | 20万 | 50万 |
家庭财产保险 | 旅行期间家庭财产遭受损失或损坏 | - | 2000 | 5000 |
·被保险人:0-80周岁,前往港澳台的人群; ·保险期限:单次1-183天可选,多次一年内不限次数 ·境外旅行保险每位被保险人每个保险期间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为保障您的权益,投保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不承保地区和不承保人群的特别约定。 ·为了使您出险后尽快得到救援,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全球援助热线+86 10 84416636报案,以便我们尽快为您提供医疗救援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内容 | |||
---|---|---|---|---|---|
经济型 | 全面型 | 尊贵型 | 至尊型 |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烫伤 | 10万 | 20万 | 30万 | 40万 | 境外期间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 |
交通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 10万 | 20万 | 30万 | 40万 | 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 |
意外伤害医疗 | -- | -- | 30万 | 100万 | 每次事故免赔额800元 |
住院津贴 | -- | -- | 100/天 | 100/天 | 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而住院,可获得住院津贴。最多赔偿180天,每一保险事故免赔3天 |
紧急医疗救援 | 10万 | 50万 | 100万 | 100万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5万 | 10万 | 20万 | 20万 | 身故遗体/骨灰送返 | |
0.5万 | 1万 | 1万 | 1万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 | |
0.5万 | 1万 | 1万 | 1万 | 亲属慰问探访补偿 | |
-- | 4万 | 4万 | 4万 | 紧急搜救 | |
个人责任 | 10万 | 50万 | 50万 | 100万 | 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800元 |
学业中断 | 1万 | 2万 | 2万 | 2万 | 因发生保险事件导致学业中断,按条款赔偿已支付无法退还的学费 |
托运行李损失 | -- | 0.1万 | 0.2万 | 0.2万 | 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200元,以高者为准 |
旅行证件损失 | -- | 0.2万 | 0.3万 | 0.3万 | 旅行期间因遗失证件所导致的额外交通、酒店、证件补领费用 |
旅行延误 | -- | 0.2万 | 0.3万 | 0.3万 | 每延误5小时赔偿300元 |
行李延误 | -- | 0.2万 | 0.3万 | 0.3万 | 每延误8小时赔偿500元 |
保险期限 | 1个月至36个月任选(每次购买最长可选择保险期限为1年,超过1年的保险,请进行多次购买,购买时需留意调整保险起期) | ||||
·适用人群:10-45周岁 ·保险期限:1-12个月可选 ·每位被保险人每个保险期间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为了使您出险后尽快得到救援,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全球援助热线+86 10 84416504报案,以便我们尽快为您提供医疗救援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内容 | ||
---|---|---|---|---|
经济型 | 全面型 | 豪华型 |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烫伤 | 20万 | 40万 | 80万 | 境外工作期间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 |
意外伤害医疗 | 10万 | 20万 | 50万 | 每次事故免赔额800元 |
紧急医疗救援 | 20万 | 40万 | 100万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5万 | 10万 | 10万 | 身故遗体/骨灰送返 | |
1.6万 | 2万 | 2.4万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 | |
1.6万 | 2万 | 2.4万 | 亲属慰问探访补偿 | |
4万 | 4万 | 8万 | 紧急搜救 | |
托运行李损失 | 2000 | 4000 | 5000 | 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200元,以高者为准 |
旅行证件损失 | 4000 | 5000 | 6000 | 旅行期间因遗失证件所导致的额外交通、酒店、证件补领费用 |
个人责任 | 50万 | 80万 | 100万 | 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800元 |
住院津贴 | 80/天 | 160/天 | 200/天 | 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而住院,可获得住院津贴。最多赔偿180天,每一保险事故免赔3天 |
·适用人群:18-60周岁 ·保险期限:1-12个月可选 ·境外工作保险每位被保险人每个保险期间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为了使您出险后尽快得到救援,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全球援助热线+86 10 84416504报案,以便我们尽快为您提供医疗救援服务。若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将可能无法理赔。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银行卡盗刷保障 | 5万-100万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银行卡被他人盗刷、盗用、复制,对被保险人为此遭受的资金损失我们予以赔偿。银行卡包括:被保险人名下的借记卡、信用卡主卡及与其关联的附属卡、存折、网银账户和以被保险人为持卡人的信用卡附属卡。 |
挂失补卡费用报销 | 200-500元 | 保障在保险期间内,您的个人账户因进行挂失、冻结而支付的挂失、冻结手续费、重新补办手续费。 |
统一挂失援助 | 赠送 | 如发生钱包或卡包丢失等情况,银行卡需要挂失,您只需打我们的客服电话95511-5-2,告知您的信息,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代您向国内及国外的所有发卡银行进行卡片挂失或冻结,把可能产生的风险减到最低;同时可协助您紧急补办新卡。 |
保险责任请参考《平安银行卡安全保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
||
特别提醒: 1.国外紧急援助服务不含港澳台地区; 2.统一挂失援助服务和国外紧急援助服务由思平商务咨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cpp】提供。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店内财产火灾、盗窃、抢劫 | 50万元/次 | 意外发生火灾、盗窃、抢劫,损坏您的财产,我们按合同赔偿。 |
店内存货因水管爆裂受损 | 10万元/次 | 意外发生水管爆裂,损坏您的存货,我们按合同赔偿。 |
店内现金盗窃、抢劫 | 0.5万元/次 | 金库、保险箱(柜)、收银台的现金被盗窃、抢劫,我们按合同赔偿。 |
顾客摔伤、烫伤、食品中毒 | 10万元/人 | 顾客意外摔伤、烫伤、食物中毒,找您索赔,我们按合同赔偿。 |
顾客火灾、爆炸受伤 | 10万元/人 | 顾客因火灾、爆炸受伤,找您索赔,我们按合同赔偿。 |
顾客摔倒导致随身物品损坏 | 1万元/人 | 顾客意外摔倒时随身物品损坏,找您索赔,我们按合同赔偿。 |
玻璃破碎造成顾客、第三者损失 | 10万元/人 | 顾客因玻璃破碎受伤,找您索赔,我们按合同赔偿。 |
保险责任请参考《乐享美食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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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本保险仅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1)建筑面积≤2000平米。经营范围限于:餐饮业,指在一定场所,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现场消费的服务活动。包括:饭店,酒楼,餐厅,饭馆,中式快餐店,西式快餐店,自助式快餐,单位食堂,学校食堂,茶馆,酒吧,咖啡厅,饮料店,冰激凌店,牛奶乳品店,风味特色小吃店,火锅店,烧烤店,现场烘烤糕点店,面包房,早点店(仅售早点)。不包括:售卖饮料、食品的便利店、流动销售。 (2)经营规模:自有资产(不含车辆)<4000万元,员工人数<300人。(行业明细分类,详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房屋 | 20-2000万元 | 承保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指房屋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投保房屋险,建议参考房屋市值,保额过低则可能无法获得足额赔偿。(备注:本保险所称的房屋为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的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住宅。) |
房屋装修(可选) | 5-200万元 | 承保由于火灾、自然灾害、外界物体坠落或倒塌等原因造成的房屋装修损失。包括房屋装修配套的室内附属设备。 |
室内财产(可选) | 2-100万元 | 承保由于火灾、自然灾害、外界物体坠落或倒塌等原因造成室内财产损失。包括便携式家用电器和手表,但不包括金银、首饰、珠宝、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室内财产保额为家用电器、家具、服装鞋帽、箱包、床上用品保额之和。) |
室内盗抢保障(可选) | 2-20万元 | 承保家用电器(包括便携式电脑、移动电话、数码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等便携式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家具、文体娱乐用品、门、窗、锁、现金、金银珠宝、 首饰、手表等室内财产由于遭受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经报案由公安部门确认后,可获得赔偿。便携式家用电器部分保额为附加盗抢综合险保额的20%,现金、 金银珠宝、首饰、手表部分保额为附加盗抢综合险保额的10%。(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元。) |
水暖管爆裂损失(可选) | 1-20万元 | 承保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水暖管爆裂(包括被保险房屋内、楼上住户、隔壁邻居家以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水暖管),而导致的房屋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元。) |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可选) | 1-20万元 | 承保因电压异常引起家用电器的损毁。 |
居家责任(可选) | 1-30万元 | 承保在房屋内及房屋专属庭院、天台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获得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法律费用由保险公司赔偿。 |
家政人员责任(可选) | 1-20万元 | 承保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家养宠物责任 | 0.2-1万元 | 承保被保险人合法拥有的宠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宠物不包括藏獒、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及类似大型或烈性犬只)。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房屋 | 20-1000万元 | 承保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指房屋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投保房屋险,建议参考房屋市值,保额过低则可能无法获得足额赔偿。(备注:本保险所称的房屋为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的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住宅。) |
房屋装修 | 5-100万元 | 承保由于火灾、自然灾害、外界物体坠落或倒塌等原因造成的房屋装修损失。包括房屋装修配套的室内附属设备。 |
室内财产 | 2-50万元 | 承保由于火灾、自然灾害、外界物体坠落或倒塌等原因造成室内财产损失。包括便携式家用电器和手表,但不包括金银、首饰、珠宝、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室内财产保额为家用电器、家具、服装鞋帽、箱包、床上用品保额之和。) |
附加盗抢综合险 (可选) |
2-10万元 | 承保家用电器(包括便携式电脑、移动电话、数码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等便携式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家具、文体娱乐用品、门、窗、锁、现金、金银珠宝、 首饰、手表等室内财产由于遭受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经报案由公安部门确认后,可获得赔偿。便携式家用电器部分保额为附加盗抢综合险保额的20%,现金、 金银珠宝、首饰、手表部分保额为附加盗抢综合险保额的10%。(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元。) |
附加水暖管爆裂损失险 (可选) |
1-10万元 | 承保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水暖管爆裂(包括被保险房屋内、楼上住户、隔壁邻居家以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水暖管),而导致的房屋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元。) |
附加家用电器安全险 (可选) |
1-10万元 | 承保因电压异常引起家用电器的损毁。 |
附加居家责任险 (可选) |
1-20万元 | 承保在房屋内及房屋专属庭院、天台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获得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法律费用由保险公司赔偿。 |
附加雇佣家政人员责任险 (可选) |
1-10万元 | 承保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附加家养宠物责任险 (可选) |
0.2-1万元 | 承保被保险人合法拥有的宠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宠物不包括藏獒、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及类似大型或烈性犬只)。 |
保险责任请参考《家庭财产保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 ||
特别提醒:
|
保障项目 | 黄金计划 (保额:元) |
白金计划 (保额:元) |
保障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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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财物保障 (必选) |
现金损失 | 居所内 | 2000 | 3000 | 保障您及家人的现金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 |
居所外 | 1000 | 2000 | |||
珠宝、首饰、手表、皮草、便携式家电损失 | 居所内 | 3万 | 5万 | 保障您及家人的珠宝、首饰、手表、皮草、便携式家电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每件绝对免赔额为300元,黄金计划每件限赔5000元,白金计划每件限赔8000元) | |
居所外 | 1.5万 | 3万 | |||
其他家居财物损失 | 10万 | 20万 | 保障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财物及贵重物品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 | ||
房屋装修 | 20万 | 30万 | 保障您的房屋装修在您家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 | ||
银行卡及网银账户被盗用 | 1万 | 3万 | 保障您及家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办理的银行卡及网银账户因被他人盗用导致的资金损失(挂失前48小时内的损失 | ||
个人证件遗失 | 500 | 1000 | 保障您及家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因补领保险期限内遗失或损坏的证件而产生的费用,不包括因补领产生的交通费用,误工费等间接费用。 | ||
短暂寄存财物损失 | 1万 | 2万 | 保障您及家人的财物因清洗、修理或保养存放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其他地址14天内,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黄金计划每件限赔2000元,白金计划每件限赔3000元) | ||
搬家物品损失 | 3万 | 5万 | 保障您及家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搬家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的家庭财物的损失(物品遗失不保,黄金计划每件限赔3000元,白金计划每件限赔5000元) | ||
临时住所费用 | 300/天 | 500/天 | 保障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房屋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不能居住需另行租赁居住场所产生的费用(黄金计划限赔1万元,白金计划限赔2万元) | ||
清理费用 | 5000 | 1万 | 保障您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房屋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需进行灾场清理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 ||
居家责任 | 20万 | 50万 | 保障您在中国境内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所内,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家庭成员责任 | 5万 | 10万 | 保障您及家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因过失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财产损失每件赔偿限额3000元) | ||
宠物责任 | 5000 | 1万 | 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拥有的宠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 ||
家政人员失职及忠诚责任 | 1万 | 3万 | 保障您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因其雇佣的家政人员在雇佣期间内的疏忽、过失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您和家人的人身伤害。 | ||
房屋主体保障 (可选) |
保障房屋主体结构 | 20万以上 (可填写) |
20万以上 (可填写) |
保障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房屋主体结构因火灾、爆炸、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雷击、洪水、冰雹、雪灾、崖崩、冰凌、突发性滑坡、泥石流、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暴动或罢工、恶意破坏、第三者汽车撞击造成的损失 | |
家庭成员意外保障 (可选)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烫伤 | 50万/80万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的,我们将给付保险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家庭成员最多投保4人,共用保额,主被保险人及配偶保额均分,子女保额不超过10万元) | ||
意外伤害医疗 | 2万/5万 | 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 |||
·保险期限:1年 ·家居财物保障为必选保障,房屋主体及意外保障为可选保障。 ·本产品适用于砖混及钢混结构且有合法物业管理的居所,不适用生产经营的房屋。 ·家居财物保障中对珠宝、首饰、手表、皮草、便携式家电的每件绝对免赔额为300元。 ·意外伤害保险及其附加险的被保险人限定为1-65周岁,且从事职业不属于《拒保职业表》的人员;被保险人从事拒保职业相关活动或参加《责任免除活动表》所列活动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保额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分配比例相等。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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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款 | B款 | C款 | ||
房屋 | 30万 | 100万 | 300万 | 承保由于火灾、爆炸、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对房屋、装修和室内财产造成的损失。 |
房屋装修 | 5万 | 20万 | 50万 | |
室内财产 | 3万 | 10万 | 20万 | |
附加出租人责任 | 10万 | 20万 | 50万 | 承保在被保险房屋内因意外事故造成承租人及其同住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出租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附加租金损失 | 1万 | 3万 | 10万 | 承保由于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无法居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合理的租金损失。 |
附加出租屋声誉受损津贴 | 0.5万 | 1万 | 3万 | 在保险期间内,承保保单载明的房屋在出租期间,房屋内发生人身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谋杀,或房屋内发生各类犯罪事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声誉损失津贴金额赔偿 |
附加水暖管爆裂损失险 | - | 1万 | 3万 | 承保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水暖管爆裂,因此造成的房屋内财产损失。 |
保障项目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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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款 | B款 | C款 | D款 | |||
地震财产损失 | 承保因破坏性地震震动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滑坡、地陷所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破坏性地震】:由国家地震部门最终测定并公布的里氏震级在4.7级及以上且烈度达到六度以上的地震 | 20万 | 50万 | 100万 | 150万 | |
火灾、爆炸财产损失 | 房屋 | 承保由于火灾、爆炸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指房屋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投保房屋险,建议参考房屋市值,保额过低则可能无法获得足额赔偿。(备注:本保险所称的房屋为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的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住宅。) | 20万 | 50万 | 100万 | 150万 |
房屋装修 | 承保由于火灾、自爆炸造成的房屋装修损失。包括房屋装修配套的室内附属设备。 | 5万 | 10万 | 20万 | 30万 | |
室内财产 | 承保由于火灾、爆炸造成室内财产损失。包括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 | 2万 | 5万 | 10万 | 15万 | |
地震人身意外伤害 | 承保由破坏性地震震动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滑坡、地陷引起的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我们将给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 20万 | 50万 | 100万 | 150万 | |
保费 | 80 | 150 | 299 | 449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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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损失 | 5-100万 | 银行卡(借记卡/信用卡) 保障因被他人盗刷、复制而导致的资金损失;保障因被他人在柜面及ATM机盗取及转账导致的资金损失。 若您不幸被胁迫,因个人账号及密码透露他人导致的资金损失。 网络账户(网银/支付宝等第三方账户) 保障您的网络账户,因被他人盗用导致的资金损失;若您不幸被胁迫,因个人账号及密码透露他人导致的资金损失。 理财账户(理财账户、投资账户) 保障您的实名制理财类账户被他人盗用的直接资金损失,不含被他人盗用后恶意操作而导致的投资损失。 |
挂失补卡费用报销(可选) | 200元/500元 | 保障个人账户因进行挂失、冻结而支付的挂失、冻结手续费、重新补办手续费。 |
统一挂失援助服务 | 赠送 | 如发生钱包或卡包丢失等情况,银行卡需要挂失,您只需打我们的客服电话95511-5-2,告知您的信息,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您联系合作服务公司,代您向国内及国外的所有发卡银行进行卡片挂失或冻结,把可能产生的风险减到最低;同时可协助您紧急补办新卡。 |
国外紧急援助服务 | 个人账户资金损失 保额50万以上时赠送 |
如您在境外失去现金及信用卡的时候,可拨打0086 95511-5-2,我们将联系合作服务公司为您提供紧急援助服务, 垫付旅程所需,让您安心回家。包括提供预借现金支付酒店账单、回程交通费以及满足基本生活费用的服务,您在回国后的28日内偿还即可; ★预借现金额度说明: (1)酒店费用预支以¥2000元/年为限 (2)回程交通费以¥5000元/年为限 (3)基本生活费用以¥1000元/年为限 |
特别提醒: 1. 如发生盗刷、盗用等事故,请尽快拨打发卡银行或账户所属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挂失或冻结,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留相关证明并拨打95511报案,以便理赔; 2. 如果您遗失卡片需要挂失或冻结,请于遗失卡片后24小时内致电95511-5-2进行挂失申请; 3. 国外紧急援助服务不含港澳台地区; 4. 统一挂失援助服务和国外紧急援助服务由思平商务咨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cpp】提供。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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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裹 | 0-2万 | 1.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3.除包括上述邮包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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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随车物品损失保险 | 0.5-5万 | 您存放在机动车辆封闭车厢内部及后备箱(机动车辆仅限核定座位在二十座(含)以下的非营运客车)的个人物品,在遭受如下意外时提供保障: 1、外来有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抢劫、哄抢,且自报案之日起满60天仍未查明下落; 2、机动车辆发生碰撞、倾覆、行驶中坠落;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台风、飓风、暴风、暴雨、暴雪、龙卷风、沙尘暴、雷击、洪水、冰雹、雪灾、崩塌、冰凌、突发性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5、火灾、爆炸; |
保险责任请参考《个人随车物品损失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