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伤残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伤残的,我们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就医治疗的,其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免赔后按100%赔付。
轻度骨折津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造成轻度骨折,我们按保险单约定的“每次轻度骨折津贴”给付保险金。骨折住院津贴每日津贴50元,最高赔偿以90天为限。
骨密度检测津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造成骨折伤害后,因该骨折伤害在释义医院进行骨密度检测的,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每次骨密度检测津贴”给付保险金。
走失费用津贴
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走失后下落不明且经公安机关立案的,对于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为找寻被保险人而支出的费用由我们进行赔偿。
救援服务
本保单在保险期间内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垫付救援服务,服务热线4001-665-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