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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重要告知
保障内容 | 保额 |
---|---|
意外残疾、身故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乘坐私家车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身故的,我们将约定给付保险金。 |
10万元 |
意外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乘坐私家车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支出的社保科目的合理医疗费用,我们将约定给付保险金。(100元免赔,100%赔付) |
0.2万元 |
保险期限: 3个月 |
1、本产品保障被保险人在乘坐私家车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身故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支出的社保科目的合理医疗费用。
2.本产品的保险期限为3个月,保险将在领取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生效,最终保险期间以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发送短信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3.本产品意外医疗费用责任免赔额为100元。
4.本产品仅保障被保险人乘坐车辆为7座(含)以下非营运汽车。
5.被保险人乘坐非营运汽车时,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进入汽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厢止。
6.每一个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7.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为0-18周岁。
8.本产品为少儿私家车乘车意外险,报备文件编号为(平安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18】(主)006号,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公司在全国所有省份及直辖市设有分公司(点此查看),可在全国大陆(除港、澳、台)赠送。
9.本合同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您可以拨打95511查询保单;
10.本产品免费领取,客户无需缴纳保险费
11.本投保人已阅读本保险《适用条款》,并特别就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进行阅读。本投保人特此同意接受条款全部内容:
12.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的办理流程
(1) 投保:投保人填写个人投保信息,核保通过后,保险合同成立;
(2) 承保:平安实时接收客户的投保信息,并由系统实时完成核保,核保通过后进行保险承保
(3) 退保/批改:投保人发起退保/批改的申请,保险公司审核是否符合退/批改条件,若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则退/批改成功
(4)理赔:出险后尽快拨打95511进行报案,根据指示提交理赔资料,保险公司将审核案件并对于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进行理赔金支付,理赔金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账户
13.如实告知义务及违反义务的后果
依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责任不承担保险责任
13.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本人提供给平安集团的信息、享受平安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平安集团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平安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本人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平安集团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本人的信息。为确保本人信息的安全,平安集团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本条款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本条所称“平安集团”是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如您不同意上述授权条款的部分或全部,可致电客服热线(95511)取消或变更授权;
14.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15.您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如需咨询,或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可拨打咨询、投诉电话:4008895512转2
领取须知
1.本产品保障被保险人在乘坐私家车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身故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支出的社保科目的合理医疗费用。
2.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为0-18周岁。
3.本产品的保险期限为3个月,最终保单信息以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发送短信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4.本产品意外医疗费用责任免赔额为100元。
5.本产品仅保障被保险人乘坐车辆为7座(含)以下非营运汽车。
6.被保险人乘坐非营运汽车时,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进入汽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厢止。
7.每一个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8.本合同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您可以拨打95511查询保单;
恭喜您,已领取成功!
保单信息将发送到您填写手机号中,
请注意查收,祝您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