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方案
保障类型 | 保障范围 | 自由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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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保障承保范围 | 意外和疾病住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自保单生效之日起30天后因疾病在符合条款释义医院住院治疗的,对于其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各项住院医疗费用,我司按如下约定进行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本保险按照应赔付金额的40%予以赔付; 2)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并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或以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80%予以赔付。 | 10万元 |
重症监护室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30天后,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止,进行本保险合同条款释义约定的重症监护室治疗(即ICU治疗)并在重症监护病房内接受持续治疗超过120小时,且满足本保险合同重症监护室治疗释义中任何一项的,我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症监护室治疗保险金。 | 1万 | |
可选保障承保范围 |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我们按照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进行赔偿,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 |
意外住院和门急诊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条款释义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 或其他公费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照10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
0元 |
高疾病住院报销比例最高8成
全企业员工、配偶、父母可保
省多人投保更优惠
常见问题
- 已经有社保了,再买这个保险会不会浪费?
-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最基本的保障形式之一,下有起付线,上有封顶线,可报销比例有限,员工个人还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只能满足最基本的需求。如果在买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购买了住院保产品,那么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合理医疗费用可以按保险合同约定补偿,是社保的极好补充,是企业团体为员工提供的最好福利。
- 在哪些医院治疗,可以获得理赔?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治疗可以获得理赔,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 投保前已经发生的疾病是否可以理赔?
- 投保前已出现健康告知中列明的情况,必须全部如实告知,若未如实告知,将无法获得赔付。
- 起保日期可以是任何时间么?
- 起保日期最早以投保次日零时起保。起保日期不能追溯,即不能在生效日期之前或当天。
- 本产品可以投保多份么?
- 本产品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 本保险是否有等待期?
- 本产品《平安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疾病住院责任自本保单生效之日起30日(含)为等待期,《平安附加重症监护室治疗保险》条款责任自本保单生效之日起30日(含)为等待期。
- 本产品单一团体最低几个人可以投保?
- 投保时,单一团体投保人数≥3人。
- 本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多少?
- 被保险人需为16~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被保险人,包括企业员工及其配偶、父母。
- 本产品投保职业有限制么?
- 本产品被保险人职业类别仅限1-4类,被保险人从事5类及5类以上职业或拒保职业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职业类别详细请见《2014版职业分类表》。
- 本产品是否须记名承保?
- 是的,企业员工、配偶、父母须全员记名承保。
- 投保本产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投保人名称、证件号码、联系人手机号、邮箱、单位地址,被保险人姓名、证件号码、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员工个人有无社保。
- 本产品可以分期缴费么?
- 投保本产品需一次性缴纳全年保费。
- 本产品出险后如何报案?
- 可以下载“平安好生活”app或微信搜索小程序“平安赔你行”在线报案,还可以查询理赔进度;也可拨打平安全国统一报案电话95511,根据语音提示报案。
- 本产品若有加人、减人、更换人员需求如何操作?
- 增加被保险人、更换被保险人,新被保险人需提供健康告知,有批改需求的均需要联系业务员或去附近平安网点进行柜面批改申请。
- 住院医疗责任对有无医保的被保险人,在免赔额、赔付比例上有无区别?
- 疾病住院免赔额均为0。
若以有医保身份投保且经医保结算后,则我司按80%比例赔付;若以有医保身份投保但未经医保结算,则按照40%比例赔付;
若以无医保身份投保,则按80%比例赔付。
- 有无医保怎么理解?
- 有医保是指个人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 ICU重症治疗津贴在什么情况下可获得?
- 被保险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30天后,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止,进行本保险合同条款释义约定的重症监护室治疗(即ICU治疗)并在重症监护病房内接受持续治疗超过120小时,且满足本保险合同重症监护室治疗释义中任何一项的,我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症监护室治疗保险金。
【ICU治疗】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原因,经重症监护室专科医生判断必须入住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三级或三级以上医院内设置的重症监护病房接受治疗,并且在重症监护病房内接受持续治疗超过120小时,且满足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
1)因自主呼吸功能不能满足生理需求而行经口或经鼻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的有创呼吸机机械通气支持治疗;
2)因心肺功能衰竭而接受了体外膜肺氧合(简称ECMO)或者体外循环的治疗;
3)因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酸中毒等原因接受床旁血滤机进行的血液净化治疗(包括血液滤过、血液透析);
4)因心功能衰竭接受了主动脉内球囊反搏(简称 IABP)治疗;
5)因心跳骤停或者严重心律失常接受了心脏电除颤或心肺复苏术(CPR)。
【重症监护病房】指医院内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的病房,配备重症监护专科医生和护士,并设有固定的监护及复苏抢救设备,例如:心脏除颤机、人工呼吸机、紧急药物,作生命体征如心率、血压持续监测等,提供24 小时持续的监护、护理和治疗。
- 对于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范围外的自费部分,该产品赔付吗?
- 不赔付。仅对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部分进行补充赔付。
- 在境外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该产品赔付吗?
- 不赔付。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此本产品也不赔付。
- 对于已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且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报销的部分,该产品会重复赔付吗?
- 不赔付。基于补偿原则,对于已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部门或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等已赔付的医疗费用支出,我司不予重复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