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日常医疗咨询
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的咨询,老年人常用药咨询
特需门诊预约
国内知名三甲医院专家特需门诊预约;及诊前医学咨询:详细了解分析病情,推荐适合的医疗机构,给予就医指导;老年人日常保健咨询:体重控制,健康饮食,戒烟等。
老年人日常急救指导
专业的授权医生通过电话对老年人常见的意外骨折、扭伤、烫伤、 出血等进行现场医疗急救指导以及慢性病急性发作家庭急救,不同伤情人员的搬运注意事项给予医学指导,提供基本的现场医疗常识和心理支持,根据情况协助联系救护车辆及报案等。
重疾二诊疗意见
保险期间如不幸首次罹患重疾,则可提供检查记录等病史材料;由国内知名专家重疾二诊疗意见远程书面会诊。(每个客户每年最多累计使用2次)
适用人群:40-80周岁保险期限:1年(到期可续保,将以邮件、短信提醒)销售范围:中国大陆(除港澳台)
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保险责任:请阅读《平安老年人综合保险适用条款》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
---|---|---|---|
![]() |
5万~20万 |
意外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所列伤残项目的,本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项目意外伤残保险金的,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有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所列伤残的,视为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
![]() |
5000、1万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经医院确诊必须治疗的,我们就该次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给付比例在约定的该项责任保险金额限额内给付意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如果您按被保险人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进行投保,但申请理赔时未从上述途径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我们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比例的90%给付该项医疗费用保险金。 | |
![]() |
50元~100元/天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住院治疗,我们将按照条款和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住院津贴日额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为180天。 | |
![]() |
民航班机意外身故/残疾 | 50万~200万 |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所列伤残项目的,本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项目意外伤残保险金的,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有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所列伤残的,视为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民航班机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我们除了给付“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外还将按条款给付“民航班机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列车和轮船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火车(包括客运列车、地铁、轻轨列车)和轮船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我们除了给付“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外还按条款给付“列车和轮船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汽车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汽车(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我们除了给付“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外还将按条款给付“汽车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列车和轮船意外身故/残 | 50万~100万 | ||
汽车意外身故/残疾 | 10万~30万 | ||
![]() |
1. 24小时电话医疗咨询服务:提供医疗咨询和建议,推荐对客户较为适合的医疗机构及相应专家。 2. 重疾二诊疗意见:针对客户当前的病情诊断提供的第二次专业医 |